在谈《红楼梦》中诗社前,首先要弄懂一个概念,何所谓诗社?诗社,古人又称“诗林”、“诗坛”,如同今日的诗词学会或诗词“沙龙”。翻阅古代名家记述,在耐得翁撰《都城纪胜》“社会”条中有:“文士则有西湖诗社,此社非其他社集之比,乃行都士大夫及寓居诗人,旧多出名士。”意思将名士组成西湖诗社,与其他社集不同。李东阳《麓堂诗话》中有更具体的记载:“元季国初,东南人士重诗社。每一有力者为主,聘诗人为考官,隔岁封题于诸郡之能诗者,期以朗春集卷。私试开榜次名,仍刻其优者,略如科举之法。”说明“诗社”这种组织形式是古已有之,且传承不息,影响深远。
《红楼梦》中众人共进行了两次诗社活动。第一次诗社活动是由探春发起的,见之小说第37回,“海棠”诗社很快就成立,还举行了“海棠”、“菊花”诗会。为了此事,探春首先写了一封“挑战书”给贾宝玉,说明“起社”的动机和目的。这封信(书启)写得新颖别致,本身就如同一首似诗非诗的美文。启云:
……今因伏几凭床处默之时,因思及历来古人中处名攻利敌之场,犹置一些山滴水之区,远招近揖,投辖攀辕,务结二三同志盘桓于其中,或竖词坛,或去杠虽。时之钳兴,遂成千古之佳谈。娣虽不才,窃同叨栖处于泉石之间,而兼慕薛林之技。风庭月榭,惜未宴集诗人;帘杏溪桃,或可醉飞吟盏。孰谓莲社之雄才,独许须眉;直以东山之雅会,让馀脂粉。若蒙棹雪而来,娣则扫花以待。
宝玉看了之后,“不觉喜的拍手笑道:‘倒是三妹妹高雅,我如今就去商议。”当然,有了宝玉的“串联”,妹妹们何能拂其美意!《红楼梦》中第一次诗社活动是写诗,季节为秋天,约在中秋节前后,故第37回回目是《秋爽斋偶结海棠社,蘅芜苑夜拟菊花题》。在第一轮“比赛”中,是以“咏白海棠”为题,七言律诗,限门、盆、魂、痕、昏四韵。当黛玉稿成“掷与众人”后,“众人看了,都道是这首为上。”但社长李纨为了“摆平”,却说道:“若论风流别致,自是这首;若论含蓄浑厚,终让蘅稿。”可谓各有“千秋”,难分“伯仲”了。在这一回中“怡红公子压尾”,“须眉”不如“脂粉”。
“海棠诗社”第二轮“比赛”是食蟹咏菊,见于第38回“林潇湘魁夺菊花诗,薛蘅和螃蟹咏”。由回目可知,林黛玉以咏菊花夺魁,薛宝钗则以“螃蟹咏”称雄。显然,林、薛、史在大观园诗坛上是“三足鼎立”,平分秋色。
《红楼梦》的第二次诗社活动是第70回所写的“林黛玉重建桃花社,史湘云偶填柳絮词”。前有咏诗后必有填词之举,二者形式不同,咏题各异,但却是一次各逞诗才的机会。
时值暮春之际,史湘云无聊,因见柳花飘舞,便偶成一小令,调寄《如梦令》……自己作了,心中得意,使用一条纸儿写好,与宝钗看了,又来找黛玉。黛玉看毕,笑道: “好,也新鲜有趣。哉却不能。”湘云笑道:“咱们这几社总没有填词。你明日何不起社填词,改个样儿,岂不新鲜些。”黛玉听了,偶然兴动,便说:“这话说的极是。我如今便请他们去。”说着,一面吩咐预备了几色果点之类,一面就打发人分头去请众人。这里他二人便拟了柳絮之题,又限出几个调来,写了绾在壁上。“比赛”的结果是宝钗以一首《临江仙》“为尊’;“缠绵悲戚,让潇湘妃子;情致妩媚,却是枕霞(湘云);小薛(宝琴)与蕉客(探春)今日落第”,而那位须眉怡红公子却付了“白卷子”。从此以后,诗社活动如同本回所放的风筝——谁知“线都断了”,“飘飘摇摇都去了”。人也“乏”了,都要“歇歇去了”,“大家好散”!(马姣)